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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21:59    作者:土木工程学院    编辑:土木工程  审核:陈静,姚国文,肖勇  浏览次数:

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主  席:肖勇

副主席:吴国雄(校外)、朱洪洲、姚国文、梁波

委  员:郭增伟、张学富、高建平、任青阳、王成、周水兴、高峰、鲁浈浈、杨庆国、王家林、徐略勤、金双双

秘  书:余佳玉、陈静

二、总体原则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规定,用于审核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本校在职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

1.已具备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申请2023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2. 不具备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可申请增列硕士生导师以及2023年硕士生招生资格。包括: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校全职在岗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校全职在岗优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因学科发展需要,由学校或学院聘请的校外导师。

申请人以单位批准的退休年龄计算,截至2023831日前,原则上提前三年停止招生。校外特聘教授和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申请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选择其中一项进行重点审查)

1.目前正在主持1项及以上科研项目(起讫时间须涵盖20221215日)。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保证硕士生课题研究的需要,横向项目必须有到帐经费。

2.申请人当年以第一作者(或者学生第一导师第二)发表至少1C类(人事处职称评定标准)及以上期刊论文。

(三)免审条件

1.重庆交通大学特聘教授。

2.已获该学科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者。

3.正在主持学校认定的B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4.近三年新增硕士点的第一学术带头人。

5.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行业学会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者学生第一导师第二1ESI高被引论文、SCI一区、SSCI一区收录论文;被列入到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四、成果统计截止时间:20221215

五、硕士生招生指标

(一)基本指标

1.本校在职导师招生指标5人。

2.校外兼职导师招生指标2人。高校兼职导师可以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其他校外兼职导师仅可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兼职导师指导的硕士生在师生双选时须指定一名本校在职导师作为第二导师。校外兼职导师可以作为MEM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第二导师。

3.首次招生导师当年限招1人;未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生的导师招生指标不超过2人。

4.仅满足申请条件2的导师招生指标2人。

(二)增加指标

本校在职导师满足下列条件时,可申请增加招生指标。其中:满足条件1可增加2个名额;满足条件2-7中任意一条,可申请增加1个名额;当满足多项条件时,申请增加的名额可累积,但总数不超过2个。

1.导师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近三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2.导师有主持在研的科研项目,且当年到账经费80万以上。

3.导师以第一作者(或者学生第一导师第二1ESI高被引论文或SCISSCI)一区收录论文。

4.导师被列入到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5.导师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或行业学会(协会)设立的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

6.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仅限第一导师)。如果第5条、第6条的科研奖励是同一个奖项,不累计。

7.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市级和行业学会(协会)优秀学位论文(仅限第一导师)。

(三)减少指标

1.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当年出现2篇或者连续2年累积达到2篇论文盲审未通过,则减少1个招生名额;若大于2篇,则每增加1篇减少1个名额,直至停止招生。不计入论文盲审结果存在学术争议、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核认定后增评通过的。

2.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则每出现1名学生减少4个招生名额,直至停止招生。

3.学生毕业论文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被确定为存在问题或不合格学生,其导师暂停招生2年。

4.因导师未能履行职责,导致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或违法乱纪行为,暂停招生2年。

5.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科研学术指导过程中有严重失职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暂停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6.未通过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的,将取消当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六、审核程序

拟招生的硕士生导师,本人填写相关表格,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再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七、附则

(一)允许导师跨学科招生,所跨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不得超过三个(同一专业类的学硕、专硕不视为跨学科)。申报时须具备该学科硕导任职资格,且本次提交的项目、成果等支撑材料须能支撑其所申报学科。首次申请的导师原则上不跨学科。

(二)申请人填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取消其硕士生招生资格。

(三)校外兼职导师需要提交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八、材料的填写与报送

(一)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每一位导师均需要填报,包括免审的导师,请导师们根据自己的申报情况填写。

1.以在研项目申请的,可只填写在研项目;以学术论文申请的,可只填写当年学术论文;免审不增加指标的可以不填写下面的项目及成果内容。

2.增加指标的,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相关栏目内容。

(二)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包括:

1.申报条件选项为在研项目的,提供在研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或任务书、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财务证明);申报条件为学术论文的,提供科技检索证明扫描件;免审不增加指标的,不用提供支撑材料。

2.增加指标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校外兼职导师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扫描件。

4.若职称和学历学位,与增列硕导资格时或者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师信息有变化的,提供职称、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三)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汇总收集表

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导招生资格审核汇总收集表,以腾讯收集表的形式汇总,请每一位申请导师务必在12812点前如实填写并提交。

(四)导师请于202212812:00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包(以“土木姓名2023硕导命名,包括“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word文件)和支撑材料PDF文件)),发送至tmyjsglbgs@vip.163.com,不接受QQ文件。

为了确保硕士生导师水平,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硕士点以及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再次强调,不允许挂靠他人名下指导硕士生,一经发现,将进行停招1年的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6278911802362652701

土木工程学院导师群QQ号:364792520,欢迎各位导师加入。

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2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汇总收集表(分享到导师群)

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1修订)

土木工程学院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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