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主 席:肖 勇
副主席:吴国雄(校外)、朱洪洲、姚国文、梁 波
委 员:郭增伟、张学富、高建平、任青阳、王 成、周水兴、高 峰、鲁浈浈、杨庆国、王家林、徐略勤、金双双
秘 书:余佳玉、陈静、张渲铃
二、审核条件
(一)以《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任职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交大〔2021〕165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交大研〔2023〕27号)为基础,审核2024年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可招收2024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科研条件(同时达到必备条件和一项备选条件)
1.必备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适合指导博士生的重大横向项目(超龄导师必须有A级及以上项目)。
2.备选条件
(1)有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保证博士生课题研究的需要,能向博士生发放助研津贴。目前主持的科研项目到账经费须达到A或B类条件: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科研经费要求
类别 |
A |
B |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到账经费 |
到账经费 |
其中: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经费 |
工学 |
20万 |
80万 |
10万 |
(2)当年新签科研合同经费达100万以上。
(三)学术成果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近三年有2篇及以上的论文被SCI、SSCI、EI(JA)、CSSCI(核心版)收录,其中一篇为第一作者。
2. 近三年出版专著一部(须为第一作者,出版社仅限人民交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3.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研奖1项(有证书),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项(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2)。
(四)其他说明
校外兼职博导在符合(二)、(三)中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3年内主持并与我校联合承担国家级项目。
2. 3年内牵头并与我校联合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
3. 为学术上或工程界国家级人才或为我校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校外兼职博导。
三、审核程序
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填写《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或《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学院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本人于2023年9月12日17:00前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存档(论文收录证明需提交原件存档)。材料包括《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或《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附件3,学院根据已知情况初步汇总了部分符合免审条件情况,如有错漏,请补充修改后提交)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交材料前将附件1、附件2或附件3、支撑材料电子档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博导招生资格”命名,tmyjsglbgs@vip.163.com,不接受离线或在线发送。
(二)学院暂定于2023年9月15日开会确定通过名单,公
示5个工作日后于2023年9月22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2652701 15928491765
邮 箱:tmyjsglbgs@vip.163.com
附 件:
附件1. 《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2. 《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3. 《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免审名单》
五.解释及注意事项
(一)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在填写材料时,涉及时间处需尽可能的填写详细(年月日)。
(三)以申请人所在单位批准的退休(含延长退休)时间计算,在招生年度的8月31日前,应提前三年停止招生。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