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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教育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49    作者:    编辑:土木工程  审核:  浏览次数:

各系、各学科、博士生导师、博士生:

    为了切实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严格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土木工程学院拟对拟申请202312月博士论文答辩的开展预答辩,现将预答辩流程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申请

1.申请时间:20231227日(周三)下午14点—17

2.申请对象:已完成培养计划(包括实践环节学分),小论文基本达到条件(预计明年4月送审前能达到条件),拟申请20246月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3.申请预答辩的同学,完成“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审核(审核材料:预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今日校园下载打印)和在学期间小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小论文成果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同时,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gl.cqjtu.edu.cn/)完成开题信息(逐项填写,并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中期考核、小论文成果和预答辩申请,均需经导师审核。

二、预答辩的组织

    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组织预答辩。

1.预答辩时间:20241月中上旬

2.预答辩专家组组成:预答辩专家组一般由35名正高级职称专家(至少两名博导)组成,组长由博导担任,秘书由本学科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博士毕业的教师担任。

三、预答辩结论

    预答辩结论有四种,分别是:同意送审、修改后送审、修改后重新预答辩、不同意送审。

    预答辩意见为“修改后送审”的博士论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成《预答辩论文修改简况表》,并经导师同意、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同意后,方可和预答辩意见为“同意送审”的博士论文,经查重审核通过后送审。

预答辩意见为“同意送审”与“修改后送审”的,送审时须持导师签名的“修改简况表”、小论文证明材料(原件)。

    预答辩意见为“修改后重新预答辩”的,须修改至少两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预答辩通过方可送审。

    预答辩意见为“不同意送审”的博士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开展论文工作,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须在六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89118

注:请申请预答辩的同学加入“土木学院博士答辩环节群”,群号:643415715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格

 

土木工程学院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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