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助学金评审、评定要求
(一)苏交科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范围:2016、2017级全日制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参评专业:
(1)土木工程学院: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工程力学
(2)河海学院:市政工程;岩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3)交通运输学院: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4)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机械工程;车辆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
3.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5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6级硕士生要求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75分,无补考课程;2017级硕士生要求第一学年课程平均成绩达75分,无补考课程;
(3)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二)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
1.评选范围:2016、2017级全日制部分学院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参评学院:土木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外语学院
3.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20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4.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它任何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3)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如英语六级成绩须达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可优先评定。
(5)2017级研究生在参评学年的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6)2016级研究生不考察课程考试成绩,但要求参评学年内(二年级)所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2016级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校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或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文体类获奖。
(三)北京中交路通百万奖学金
1.评选范围:2016、2017级全日制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参评专业:
(1)土木工程学院: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交运运输工程专业学位(道路方向)
(2)河海学院:岩土工程
(3)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车辆工程、机械工程
3.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12人,奖励金额2000元/人。
4.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2016级研究生全部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无补考课程;2017级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无补考课程;
(4)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四)华西路航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年的全日制研究生(限全脱产学习且在标准学制内)。
2.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45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成绩、科研成果及其它要求:参评学年内所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参评学年内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校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或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文体类获奖。
(五)宁夏路桥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范围:全日制统招、来自宁夏、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西北地区的土木工程学院的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奖励名额及标准:评选10人,奖励金额2500元/人。
3.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行为规范,品德优良,综合素质高。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补考课程不多于1门。
(3)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全面发展。
(六)宁夏路桥研究生助学金
1.评选范围: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统招、来自宁夏、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西北地区的土木工程学院的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资助名额及标准:评定10人,奖励金额2500元/人。
3.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行为规范,品德优良,综合素质高。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补考课程不多于1门。
(3)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全面发展
二、专项奖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方案
各专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请参照下表。
2017~2018学年各专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奖学金
|
土木
学院
|
河海
学院
|
交输
学院
|
机电
学院
|
航运
学院
|
建规学院
|
信息学院
|
材料
学院
|
经管
学院
|
数统学院
|
外语学院
|
人文学院
|
马院
|
合计
|
苏交科
研究生奖学金
|
4
|
1
|
1
|
2
|
/
|
/
|
/
|
1
|
/
|
/
|
/
|
/
|
/
|
9
|
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
|
19
|
/
|
4
|
/
|
/
|
1
|
/
|
/
|
/
|
/
|
1
|
/
|
/
|
25
|
北京中交路通
百万奖学金
|
8
|
1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12
|
华西路航
研究生奖学金
|
19
|
6
|
4
|
4
|
1
|
1
|
1
|
1
|
4
|
1
|
1
|
1
|
1
|
45
|
宁夏路桥
研究生奖学金
|
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宁夏路桥
研究生助学金
|
1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
合 计
|
70
|
8
|
9
|
9
|
1
|
2
|
1
|
2
|
4
|
1
|
2
|
1
|
1
|
111
|
三、评审、评定程序
(一)苏交科研究生奖学金(差额评选)应先于学业奖学金开展评审工作,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差额评选)应与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待本奖学金获奖人选确定后,再确定学业三等奖学金获奖人选),其他奖学金在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开展评审工作。
(二)根据《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苏交科研究生奖学金”协议书》有关要求,各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初审,推荐9名候选人报送研工部。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交通大学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初审推荐的9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5名获奖人选。
根据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奖学金”有关要求,各学院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初审,推荐25名候选人报送研工部。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重庆交通大学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初审推荐的25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0名获奖人选。
(三)北京中交路通百万奖学金、华西路航研究生奖学金、宁夏路桥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直接分配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评审和评定,并提交研工部审核。
(四)各项奖助学金由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评审、评定细则,并组织开展评审和评定工作,评审和评定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报送研工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10月18日前相关学院将“苏交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和“重庆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各专项奖助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报研工部研究生教育与就业管理办公室。
(二)11月6日前各学院将其他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和“重庆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各专项奖助学金情况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报研工部研究生教育与就业管理办公室。
(三)各学院在报送各项奖助学金推荐材料时,请将推荐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报送。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不得擅自降低评定条件和标准。
(二)为惠及更多的学生,以上各项奖学金不重复评定,已被推荐为2018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评以上各奖学金,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可于同一学年度获得奖学金。
(三)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级校规,受到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科目的;
4.参评学年未报到、中途退学或因其他原因未注册学籍、休学、保留学籍者。
5.档案未到校或恶意欠费的研究生。
(四)研究生申请材料仅限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或奖项。
特此通知
附件1:苏交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北京中交路通百万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华西路航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宁夏路桥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6:宁夏路桥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7:重庆交通大学2017~2018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