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土木工程专业复合型人才,按照《重庆交通大学茅以升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
第三条 土木工程学院新生进入“茅以升班”的选拔,根据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提供的新生生源信息,由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班级编制要求进行选拔。
第四条 土木工程学院“茅以升班”仅对大一、大二学年茅以升班学生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一)茅以升班同学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条件转出茅以升班:
1.上一学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原始考试成绩(校选课程除外)不合格者;
3.若全班学生的原始成绩(校选课程除外)全部合格,按成绩绩点进行排名,排名后10%的同学转出茅以升班。
(二)申请转入“茅以升班”要求:
1.有意申请进入“茅以升班”学习的同学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下载申请书,填好后于每年9月开学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交给各自的辅导员老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教学办将按照申请学生的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选拔其进入茅以升班学习;
3.申请转入同学成绩绩点须在2.0以上,转专业的同学绩点以其上一年所修全部课程进行计算;
4.茅以升班同一年级两个班级间不能互转;
5.上一学年受过任何处分者不能转入茅以升班;
第五条 茅以升班名额限制。
1.转出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2.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出人数;
3.若申请转入且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缺额部分不降低条件增补。
第六条 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办法与学校文件政策不一致,遵照学校文件政策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