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实验室试验车辆管理办法
1.为加强道路工程实验室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车辆作为实验室试验检测设备来管理,要求只能用于试验,不能为它用。
2.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实验室专人保管,按车建立资料档案。
4.用车前须填写“试验设备借出单”,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土木建筑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才能调派。
5.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试验检测车辆和人员安全。
6.车辆在试验检测任务结束后应停放在实验室指定场所,并将车门和房门锁妥,防止车辆被盗。
7.试验车使用后,应由使用人按学校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公车使用系统,以备上级部门监察。
桁车运行管理办法
电动单梁桥式桁车运行管理办法
一、桁车必须进行定期(2年)审查,由具有专门资质单位完成,并出具年检检测报告,上报地方技术监督部门。
二、桁车运行前的检查:
1、应有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2、检查轨道、车梁走行机构整洁,机械无损伤,车挡、限位装置齐全可靠;如有异常,不允许使用。
3、必须开动电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并检查下列项目:
(1)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升降和运行。
(2)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上极限位置距卷筒≥50mm。
(3)运转时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4)钢丝绳是否在卷筒上正常缠绕。钢丝绳无扭结,小滚筒安装固定良好,钢丝绳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腐蚀、缺陷,断丝根数不超过标准,无整头折断。
(5)制动器及控制系统功能可靠,动作灵敏。
(6)按钮联锁装置功能可靠(即同时按相反按钮失效)。
(7)轨道上的止挡器无变形,破损、松动、缺陷。
(8)吊钩无裂纹或变形,轴承回转灵活、平滑,吊钩螺母锁紧装置良好。
(9)滑轮回转平稳、灵活,轮槽无明显的磨损,轮缘完整、无缺陷。
(10)车轮踏面和轮缘无明显的磨损和伤痕。
(11)电气设备系统绝缘电阻合格(≥0.5MΩ),有定期测量记录,未超期使用。
(12)电气设备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
(13)定期机械试验合格,记录齐全,未超期使用。
三、运行:
1、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情况下超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2、不准倾斜起吊重物及作拖拉工具使用。
3、严禁起吊重物在人体或设备上方通过。
4、不宜用葫芦将重物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发生永久变形。
5、不同时按下两个使起重机作相反方向的运行按钮。
6、钢丝绳和变速箱按时加油,所加油量根据运行情况而定。
7、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四、聘请专业维护单位进行定期维护的同时,使用部门还应进行日常维护:
1、应将吊钩升离地面两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拉开,确保安全。
2、每使用200小时后,检查电气装置及控制系统和吊钩有无裂纹或冷变形。
3、每使用50小时后,检查钢丝绳卷筒及导绳器损坏情况和支撑螺栓紧固情况。
4、每经过一年,应全面检查起重机使用情况,特别是易损件、传动件磨损情况,如磨损过多,应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