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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4:25    作者:    编辑:土木工程  审核:  浏览次数:

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长:朱洪洲、罗永梅 

  员:蒋树屏、高建平、任青阳、姚国文、高  峰、郭增伟、徐略勤

张奔牛、凌天清

  书:苏絮香、胡 

二、综合考核

1.专家组考核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果有2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考生的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导师考核

由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自己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即为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考生的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3.综合考核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布。

4.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及地点

交通运输工程: 2021424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教室20305

土木工程:2021424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教室20306  20307

2)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2021博士+姓名”命名发送到tmyjsglbgs@vip.163.com,纸质版(一式7份)提交到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②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流程

自我介绍(中英文3分钟)——自由问答

三、录取

各专业的录取工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本原则是导师根据当年自己的招生计划在报考本人的、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导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导师考核成绩仍然相同则按基础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免试科目按100计,若还相同,按英语六级、四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本专业有计划缺额的其他导师名下,导师根据当年的缺额数提交接受学生名单。

四、其他

1.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23-62652701

2.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3-62652316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3.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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