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8级、2019级学生: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交大〔2015〕129号)要求,经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土木类2018级、2019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2018级参照2017级分流方案,未作调整。从2019级开始,学生分流主要参考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细则,具体分流计划,将在下学期公布。
附件 1.重庆交通大学土木类分流培养实施办法(2018级)
2.重庆交通大学土木类分流培养实施办法(2019级)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