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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教育

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0:17    作者:    编辑:土木工程  审核:  浏览次数:

 

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长:周建庭  

副组长:朱洪洲  

员:蒋树屏 高建平 任青阳 姚国文 高 峰 梁 波 周志祥  

书:苏絮香 胡 川

二、综合考核

1、专家组考核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至少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首先对申请考生的综合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再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果有2名及以上专家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考生的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导师考核

由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自己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即为导师考核成绩。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考生的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3、综合考核成绩

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专家组考核成绩与导师考核成绩之和,并将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布。

4、具体安排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 间:55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 点:土木工程专业在20507教室,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在20512教室

2)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基础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需将以下材料(一式7份)提交到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北90204)。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②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③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成果和详细摘要)。  

④ 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⑤ 英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⑥ 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录取

各专业的录取工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本原则是导师根据当年自己的招生计划在报考本人的、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者,按导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导师考核成绩仍然相同则按基础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免试科目按100计,若还相同,按英语六级、四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被所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本专业有计划缺额的其他导师名下,导师根据当年的缺额数提交接受学生名单。  

四、其他

1、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3-62652701    

2、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023-62652316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3、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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