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学位〔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和《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交大〔2023〕26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实施细则。本细则仅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荣誉学士学位需符合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并在校期间表现优异。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注重学生对于荣誉课程的学习能力、科研成果、创新实践等综合评价。
根据《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实施细则》,现就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事宜做以下安排:
一、荣誉课程设置
荣誉学士学位课程为必修课(课程门数不少于5门),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荣誉课程清单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①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③完成主修专业四年培养方案的课程,且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3.5 且专业排名居前10%;
④荣誉课程单科成绩≥85 分;
⑤在校期间应承担一定时间的低年级助教工作。
2.优先条件(加分项)附件2
①获得国家级、省级(A、B、C类)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
②主持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③主持市级及以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并结题;
④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排一)或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附件:
①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②成绩单(含GPA及排名证明);
③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4)电子版(交2218873625@qq.com)、纸质版(附件1)于2025年6月3日12:00前交学院东90205教学管理办公室,并提交有关成绩单、成果与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荣誉课程成绩和加分项构成。荣誉学士学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85%)+加分项总分数。
五、评选原则
根据教务处下发名额动态调整,原则上满足各专业方向全覆盖,机动名额按照学生人数、绩点等统筹考虑。
六、评选程序
学院教学办负责核查荣誉课程成绩、绩点和排名,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经审核无误,根据教务处推荐名额择优录取,并在学院网上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期为:6月5日-7日。无异议后,上报院学位分委会和教务处审批,最终教务处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62652700 杨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