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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学院关于开展茅以升班、隧道-卓越班选拔淘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1 09:00    作者:王贺    编辑:土木工程  审核:王贺 徐略勤 冯瑞胜  浏览量:0

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茅以升班、隧道-卓越班选拔淘汰工作的通知

全体学生: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茅以升班管理办法(试行》《土木工程学院“茅以升班”学生选拔淘汰办法》和《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滚动淘汰办法》相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开展2023级、2024级茅以升班、隧道卓越工程师班学生选拔淘汰工作。

符合转入条件的同学,请于20259161200前,将申请表提交到辅导员老师处,根据实验淘汰情况,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入相关班级学习。

 

 

 

土木工程学院  

   2025911


土木工程学院“茅以升班”学生选拔淘汰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土木工程专业复合型人才,按照《重庆交通大学茅以升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

第三条  土木工程学院新生进入“茅以升班”的选拔,根据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提供的新生生源信息,由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班级编制要求进行选拔。

第四条  土木工程学院“茅以升班”仅在第2-6学期每学期实行滚动淘汰机制。

(一)茅以升班同学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条件转出茅以升班:

1.上一学年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原始考试成绩(校选课程除外)不合格者;

3.若全班学生的原始成绩(校选课程除外)全部合格,按成绩绩点进行排名,排名后10%的同学转出茅以升班。

(二)申请转入“茅以升班”要求:

1.有意申请进入“茅以升班”学习的同学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下载申请书,填好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交给各自的辅导员老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教学办将按照申请学生的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选拔其进入茅以升班学习;

3.申请转入同学成绩绩点须在2.0以上,转专业的同学绩点以其上一年所修全部课程进行计算;

4.茅以升班同一年级两个班级间不能互转;

5.上一学年受过任何处分者不能转入茅以升班;

第五条  茅以升班名额限制。

1.转出人数不受名额限制;

2.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出人数;

3.若申请转入且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缺额部分不降低条件增补。

第六条  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若本办法与学校文件政策不一致,遵照学校文件政策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259月


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隧道卓越工程师班”学生选拔淘汰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激励学生自主学习、实践、创新,形成优良的“卓越班”学风,按照“严进严出、等量增减”的原则,建立“土木工程专业-隧道卓越工程师班”学生选拔淘汰动态调整机制,以保证班级的学生规模和学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

第三条  由于“卓越班”培养方案与土木工程专业普通班培养方案有较大差异,故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只在特定时间举行。“卓越班”在第2-6学期每学期实行滚动淘汰机制:其中第2-4学期每学期在土木大类方向中实行动态调整;第5-6学期在隧道及地下工程普通班学生中进行动态调整。

(一)卓越工程师班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办理转出手续:

1.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及学院正式处理者;

2.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一门及以上课程(校选课程除外)最终成绩(含补考成绩)不及格,或补考课程累计超过两门及以上者

3.若全班学生的原始成绩(校选课程除外)全部合格,按成绩绩点进行排名,排名后10%者。

4.在企业实践中,不服从相关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

5.企业实践环节经过校企综合考评,不合格者。

(二)申请转入“卓越班”要求:

仅限同年级土木工程专业普通班学生(不含校内其他专业转入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转入。具体情况如下:

1.有意申请进入“卓越班”学习的同学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下载申请书,填好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交给各自的辅导员老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教学办将按照申请学生的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选拔其进入卓越班学习。转入条件如下:

1)品德优良,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学业预警、留级等处理;

2)认可卓越班教育改革理念,有致力于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的志向;

3)无课程补考情况

4)在普通班专业排名原则上在20%以内;

5)对于科技创新成绩优秀、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6)其他经过校内教授推荐、学院审核,确有培养潜质者。

以上条件中,1)、(2)、(3)为必备条件

第四条  卓越班名额限制。

1.转出人数与转入人数原则上实行等量增减原则;

2.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转出人数;

3.若申请转入且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缺额部分不降低条件增补。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起执行,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

2025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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