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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5:47    作者:    编辑:土木工程  审核:  浏览次数:

 

 

省部共建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前身是交通运输部桥梁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结构工程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山区桥梁结构与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山区桥隧长期性能与安全协同创新平台。2010年,获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自20203月批准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以来,围绕国家交通建设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山区桥梁及隧道地理空间非确定性与结构行为可变性等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建设、养护、管理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设立了山区桥梁结构行为与控制、山区桥梁智能感知与维护、山区隧道力学行为与运营安全等三个主要研究方向,主要解决制约我国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养的关键科技问题。根据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与科研需求,现发布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

重点实验室针对山区非确定性地理空间和结构行为可变特性,开展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的非确定性行为与控制理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引领特大跨拱桥建设与维护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突破,促进我国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在特大跨拱桥建设基础理论研究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动“交通强国”国家发展战略和将重庆建设成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本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研究领域

围绕中国当前桥隧建设与运维中的热点问题,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要求,同时结合重点实验室研究特色,本年度开放基金拟优先资助以下研究领域:

(一)山区桥梁结构行为与控制

1. 山区特大跨度拱桥结构行为与控制

2. 山区桥梁快速建造方法与结构体系

3. 山区桥梁灾损机理与防控

(二)山区桥梁智能感知与维护

1. 桥梁损伤机理与性能劣化

2. 山区桥梁智能感知与状态评估

3. 山区桥梁先进维护与性能提升

(三)山区隧道力学行为与运营安全

1. 山区隧道力学与围岩稳定

2. 山区隧道长期性能与提升

3. 山区隧道智慧运维与安全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申请人应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部门及其它机构的科技工作者;

3)申请人应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端研究人员;

4)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主持在研的开放基金项目数仅限1项。

2. 申报要求:

1)申请人下载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按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详细填写,A4纸打印书面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或邮寄)到本实验室;电子文档一份一并发送到实验室(邮箱:heshiyong@cqjtu.edu.cn)备案。

2)申请人可将书面证明的研究成果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以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但不作为申请的硬性要求。

3)关于申报的相关要求在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中均有说明,填写时若与本指南有异议,以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具体要求为准。

4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51517:00点整。

四、有关申报说明

2021年度开放基金拟设立“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类。资助期限2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填写20217月—20236月。

(一)重点资助项目:拟资助1-3项,平均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主要面向领域内高水平研究学者设立,应对实验室学术方向拓展、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实验条件改善等做出重要贡献。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工作开展实质性合作交流,累积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做1次学术报告。

(二)一般资助项目:拟资助1012项,平均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内,需来实验室开展短期合作交流,累积时间不少于2周,并做1次学术报告。

(三)项目研究采取与本实验室合作的方式进行,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由实验室指定人员参加研究。经费的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限额使用,实验室为承担者有偿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实验条件。

(四)项目中期检查、成果验收详见《重庆交通大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暂行条例》。项目经费采用实报实销资助的方式,即项目负责人在开展课题过程中,凭借相应经费预算和支出发票报销。

(五)资助的开放课题基金项目,以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SCI收录期刊论文(其中,重点资助项目要求二区、三区各1篇;一般资助项目要求三区不少于1篇,具体论文分区以中科院JCR期刊分区为准。),论文作者署名应包含实验室合作研究人员,并在论文中注明项目资助编号。(注:上述论文不包括任何形式的会议论文)

(六)课题结束后,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文件,并通过实验室组织的专家验收。

(七)验收结果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将作为以后重点实验室各类自主项目的优先资助对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以本实验室的名义向其所在单位发函问责,同时将项目负责人列入本实验室的失信名单,并在实验室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联系方式

1.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省部共建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

3. 邮政编码:400074

4. 联系人:何世永

  电话:023-6278914718716281086

 E-mail: heshiyong@cqjtu.edu.cn

 

 

附件一:省部共建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简表

附件二:省部共建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省部共建山区桥梁及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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